湖北美术学院艺术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
一级学科:艺术学 代码:1301
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方案是实现同等学力硕士培养目标,开展同等学力硕士教学的基本依据,是实施《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、博士学位的规定》,为确保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培养质量,培养高层次艺术人才,遵照国家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,特制定本培养方案。
一、专业培养目标
本学科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,强化艺术学理论专业基础,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的培养,培养适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需要的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艺术学理论研究生高层次专门人才。
具体要求:
(一)具备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、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,积极为社会注意现代化建设服务,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作贡献。
(二)遵守学术道德,具备本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,掌握艺术与科学的研究方法,能独立从事艺术教育、艺术创作或设计实践工作,在传作理论研究或艺术理论研究方面有一定的研究成果。
(三)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够熟练的检索与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,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。
二、学制与学习年限
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过程分两个阶段,第.一阶段为通过国家统考和课程学习阶段(原则上不超过4年),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(原则上不超过2年),整个培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。培养年限从学生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开始计算。
三、培养方式
(一)同等学力申硕属于非学历教育,课程教学采用周末上课,远程教学的方式。
(二)培养过程突出学术研究特点。采用课堂讲授,科学研究生训练、技能技巧训练与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。
(三)实行课程学分制。
四、课程结构及学分要求
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分为公共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必修课、专业选修课4个部分组成,各部分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为:
(一)公共课由马列主义理论课部,公共课部、美术学系开设,在第.一学期完成,学分计算标准为8课时,2学分,共16个学分。每科4学分。
(二)专业课由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组成,由各培养单位开设,课程体系及内容要体现学科方向的特征以及应有的知识机构,注重专业知识的宽广性。课程体系及内容要体现学科发展的前沿,注重传授本研究方向的精深知识,并反映出相关交叉学科、边缘学科与新兴学科的发展动态。培养期结束前完成。学分计算标准为8课时,1学分,共28个学分。至培养期结束前修满。
(三)选修课由培养单位负责开设,学分计算标准为8课时,3学分,共15个学分。每科3学分。
五、课程说明
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具体分配及要求如下:
(一)公共课(4门):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、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、外语、美学导论。
(二)基础课(4门):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评定.各门课程成绩达到60分,且平均成绩需达到75分,方具有学位申请资格。
(三)专业课(10门):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评定.各门课程成绩达到60分,且平均成绩需达到75分,方具有学位申请资格。
(四)选修课:古琴、艺术疗愈、茶道、香道、插花。
六、课程设置
课程类别 | 课程名称 | 学时 | 学分 | 授课老师 |
公共课 |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| |||
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| ||||
外语 | ||||
美学导论 | ||||
基础课 | 美 | |||
专业课 | ||||
选修课 | 古琴 | |||
艺术疗愈 | ||||
茶道 | ||||
插花 | ||||
香道 | ||||
总学分 |
注:培养方案其他要求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统一执行,授课老师以实际课表为准
六、科研与论文
本学科硕士学位授予考核为学位论文,我校申请硕士学位,需在规定期限完成修完所有学分认证课程,方可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,经导师审核批准后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学习。具体要求为:
(一)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,由申请人独立完成。它是一篇系统的、完整地研究某一领域或某一专题的学术论文。
(二)本学科硕士学位论文应保证数学质量,在某一领域由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。在理论价值方面,应做到选题合理、材料可靠、举证恰当、论证严密、表达清晰、观点正确,富有一定的创新性。在实践价值方面,应注重艺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具体实践活动,并给子社会发展一定的指导意义。论文应具有原创性,严厉杜绝学术不端行为,切忌抄袭剽窃。
(三)学位论文核心部分(本论、结论)字数不少于1.5万字(不含图例、图表及附录)。
七、学位授予
符合申请授予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研究生,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《湖北美术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相关要求者,经湖北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,授子艺术学硕士学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