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美术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关于同等学力 申请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 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5-06-27 11:47
各位同学:
根据《湖北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管理办法》(湖美研字〔2022〕6号)、《湖北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岗位考核管理办法》(湖美研字〔2017〕2号)、《湖北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》(湖美研字〔2010〕3号)等文件规定,现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研究生(以下简称“同硕研究生”)与指导教师(以下简称“导师”)双向选择工作(以下简称“双选”)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双选人数规定
每位硕士生导师招收研究生人数为1至2名(不超过2名),双选过程中,每位学生在《双向选择志愿表》中填报的导师数量最多不超过 2 位。若学生在双选阶段未成功选择导师,将由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指派导师。
二、双选工作流程
(一)根据文件要求,结合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同硕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,组织导师和同硕研究生召开师生见面会,填报《湖北美术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》(附件1)。
(二)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审核学生报送材料,报请主管领导审定,对“同硕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结果”进行公示、发文。
(三)未尽事宜,均以《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》(湖美研字[2010]3号)文件规定为准。
三、工作要求
请各位同学于2025年7月5日(周六)前,将《湖北美术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》(附件1)电子版提交至邮箱:myxy@hifa.edu.cn 文件备注姓名+专业。
(联系人:魏老师,电话:15337165544)
附件1:
湖北美术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志愿表.docx
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
2025年6月27日